聽證會前至少10個大學工作日,大學將寫信給學生,告知聽證會的詳細情況,包括申訴委員會的成員,并要求學生在5個大學工作日內(nèi):
1、確認出席聽證會,并對安排感到滿意;
2、確認陪同參加聽證會的人員的姓名和關系;
3、確認學生希望在聽證會期間傳喚的任何證人的姓名和關系;
4、提供希望申訴委員會考慮的、在申訴程序的一階段或二階段尚未提交的任何其他證據(jù);
5、提供在規(guī)定范圍內(nèi)尋求的結果。
2024-08-16
2022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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